2010年上半年*英語等級考試(PETS)
報 考簡 章
*英語等級考試(PETS)是*教育部考試中心主辦、向社會全方位開放,用于測試應(yīng)試者英語能力的等級水平考試。
一、報考條件:
報考者不受年齡、職業(yè)、學歷、戶口所在地等限制(義務(wù)教育學生除外),可根據(jù)本人掌握英語的實際情況,選考不同的級別,但一次只能報考一個級別。
二、報考時間和地點:
[院部] 時 間: 2009年12月23日
地 點: 圖書館一樓
[社會] 時 間: 2009年12月26~31日
地 點: 珠海城市職業(yè)技術(shù)成教院招生報名處
(珠海市教育局門口<香洲區(qū)人民東路112號>)
三、報考程序: 領(lǐng)卡→填卡→交費→攝像→確認
考生報名時應(yīng)攜帶身份證,無身份證的未成年人可憑戶口本報名,現(xiàn)役軍人憑軍人證件報名。報名時采取電子攝像,考生本人必須親自到報考點報名、交費(憑銀行卡采用POSS機刷卡收費)。
四、報考費用及考試時間:
等 級 |
費 用 |
筆 試 |
口 試 | ||
日 期 |
時 間 |
日 期 |
時 間 | ||
一級 |
110 |
2010年3月20日上午 |
9:00~10:30 |
3月20日下午
至21日下午 |
上午8:30入場
9:00開始
下午1:30入場
2:00開始 |
二級 |
110 |
9:00~11:00 | |||
三級 |
160 |
9:00~11:00 |
五、成績保留:
每一級別考試均包括筆試和口試兩部分,筆試和口試分別進行。
參加PETS所有級別考試的考生的單項合格成績可以被保留到相鄰的下一考次。如考生持有有效的保留成績,但報名時不向報名點出示上次考試的成績單并在報名卡上填寫上一次考試的準考證號,則視為自動放棄保留成績。
六、合格證書:
本考試筆試滿分100分,60分及格;口試滿分5分,3分及格。一次考試或相鄰兩次考試中,筆試、口試都合格者,可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通用的合格證書。
七、其它:
筆試考試時,考生須帶2B鉛筆、橡皮擦、黑色墨跡的鋼筆或簽字筆。
考試成績可登陸 或撥打電話"9604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