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四川閬*注冊會計師證書需要哪些條件 需求量的增大,報考四川閬*注冊會計師證書需要哪些條件 的人也越來越多,但是還有很多考生伙伴對于四川閬*注冊會計師證書需要哪些條件 考試資格條件了解還不足,所以接下來小編就針對這個問題做一個詳細的解答,一起來看看吧。
1.開旅游公司需要什么手續(xù)
我是黃山陽光假日旅游公司的,旅游公司其實就是要按旅行社的設立條件去辦的;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管理旅游工作的*提出申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管理旅游工作的*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審核批準。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管理旅游工作的*申請批準。旅游行政管理*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fā)《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 旅行社設立 第六條 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營業(yè)場所; (二)有必要的營業(yè)設施; (三)有經培訓并持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以上人民*旅游行政管理*頒發(fā)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四)有符合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規(guī)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第七條 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于15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于30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旅游行政管理*交納質量保證金: (一)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游業(yè)務的,交納60萬元人民幣;經營出境旅游業(yè)務的,交納10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交納10萬元人民幣。 質量保證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負責管理期間產生的利息,屬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從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管理旅游工作的*提出申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管理旅游工作的*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審核批準。 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管理旅游工作的*申請批準。 第十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立申請書; (二)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資格證書; (五)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六)經營場所證明; (七)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第十一條 旅游行政管理*收到申請書后,根據下列原則進行審核: (一)符合旅游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 (二)符合旅游市場需要; (三)具備本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的條件。 旅游行政管理*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 旅游行政管理*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fā)《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 未取得《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游業(yè)務。 第十三條 旅行社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經原審批的旅游行政管理*審核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業(yè)、歇業(yè)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向原審核批準的旅游行政管理*備案。 第十四條 旅游行政管理*對旅行社實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開業(yè)公告、變更名稱公告、變更經營范圍公告、停業(yè)公告、吊銷許可證公告。 第十五條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萬人次以上的,可以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社(以下簡稱分社)。 國際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注冊資本7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30萬元人民幣;國內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注冊資本1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 旅行社同其設立的分社應當實行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財務、統(tǒng)一招徠、統(tǒng)一接待。 旅行社設立的分社,應當接受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管理旅游工作的*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十六條 外國旅行社在*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常駐機構,必須經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批準。 外國旅行社常駐機構只能從事旅游咨詢、聯(lián)絡、宣傳活動,不得經營旅游業(yè)務。
通過開旅游公司需要什么手續(xù)??小編為各位伙伴總結了相關信息,希望能夠對各位伙伴們提供有用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