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分為哪幾類?-廣州葛吉夫催眠中心
在催眠的發(fā)展過程當中,出現(xiàn)了很多的分類方法和標準,有人依據催眠操作與被操作人數的不同,把催眠分為一對一式的催眠、二對一式的催眠、一對多式的催眠和自我催眠。還有人依據催眠的引導方式不同,將催眠分為言語催眠和非言語催眠、直接催眠和間接催眠、式(父系式)和許可式(母系式)等。
由于催眠在傳統(tǒng)上被看成是催眠師與來訪者之間的一種互動過程,其目的是使來訪者進入催眠狀態(tài),所以有人依據對催眠關系的本質特點及催眠的發(fā)展階段將催眠分為獨裁派、標準派和合作派。這三個派別的催眠師在催眠關系上有著不同的看法:獨裁派強調催眠師的作用在催眠過程中是非常重要的,而不考慮每個被催眠者的知識、信念和能力等特點,也不管被催眠者能否或者如何進入催眠狀態(tài)。獨裁派的概念主要來自于我們下文將要提及的催眠領域中的歷史人物或者他們的著作,例如弗蘭茲·麥思默、希波雷特·伯恩海姆、吉恩·夏科特和希格蒙特,弗洛伊德等人。盡管他們關于催眠的主張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他們都強調催眠是發(fā)生在不對稱的關系中,假如被催眠者未能進入催眠狀態(tài),則會被獨裁派的操作者看成是“阻抗”。
獨裁派的催眠模式的日漸勢微在很大程度上歸功于實驗心理學家們所推崇的標準派,他們在催眠關系上關注的是被催眠者的催眠敏感性。所以標準派將催眠的成功和失敗都歸于被催眠者身上,而催眠師卻顯得并不那么重要,假如被催眠者未能進入催眠狀態(tài),則會被標準派的操作者下一個其對催眠‘’沒有敏感性’的結論。 合作派是由現(xiàn)代催眠之父米爾頓·艾瑞克森醫(yī)生所創(chuàng),像大多數的現(xiàn)代催眠師一樣,他們強調催眠師與被催眠者之間的相互作用。他們認為催眠反應可以反映出來訪者內部動機與興趣之間的相互作用、催眠操作者的靈活性及創(chuàng)造性以及催眠操作者與被操作者之間關系的和諧程度。假如被催眠者未能進入催眠狀態(tài),合作派的操作者會去認為他們有必要去尋找或者嘗試一種更恰當的溝通方式或者交流策略。
從以上的介紹中我們不難看出,正如人們對于世界上的許多事物都存在著分歧和爭論一樣,催眠治療中也存在一些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分歧和爭論。其實人類有時就是在這些分歧與爭論中不斷進化、發(fā)展和進步的。我們在學習和使用催眠的過程中,也可以通過了解那些源自不同原因的分歧與爭論,來看到不同意見中潛在的互補性,然后依據自己的實踐進行“揚棄”,從而不斷地整合與完善自己的知識體系及操作技能。
以上是葛吉夫催眠培訓中心小編收集整理的催眠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