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取樣和送檢是指在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見證人員的見證下,由施工單位的取樣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在現場取樣,并一同送至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活動。見證取樣和送檢是由原建設部2000年發(fā)布的
表現為:有的工作者取樣欠真實、不規(guī)范;有的現場試驗人員對施工試驗了解不深,沒有做深入細致的研究;也有的見證者"證"而不"見",弄虛作假,致使試樣失去代表性和真實性。所以,見證取樣工作開展好壞直接影響建筑材料質量的優(yōu)劣。
見證員是監(jiān)理單位的,你只要看著取樣員取(要求是要求取樣員如何去取);取樣員是施工單位的,他就負責陪同你取樣(現場取樣都是工人取的)。說白了就單位不同給的名稱不同而已,學的東西都是一樣的,見證取樣員。
見證取樣員是建筑施工時不可或缺的職位
見證取樣員報考條件
1、高中(含中專)以上學歷在崗從事相關專業(yè)技術管理工作1年以上;
見證取樣員報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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